理解GSO申请新政及规避GCC证书格式调整的说明
发表时间:(2015-12-25 16:14:05) 点击量:168
GSO(海湾合作组织)2015年12月9号新政内容
致:所有轮胎厂家
主题:GSO关于机动车轮胎符合性证书格式调整通知
尊敬的女士/先生:
GSO现计划修改机动车辆轮胎证书和测试报告,以提高认证程序的效率,并促进证书和测试报告检阅浏览,以便顺利清关。
从2016年1月1日起,将执行以下关于机动车轮胎证书和测试报告修订条例:
1、修改后的轮胎证书和测试报告将包含以下轮胎信息
轮胎花纹
- 轮胎家族(规格)- 轮胎等级 - 滚阻系数 - 湿滑指数
2、一张证书只允许包含一个规格并对应一个品牌一个花纹的轮胎参数;
3、所有轮胎需满足GSO法规清单中相关的法规,包括GSO42
2015的内容,即针对机动车所配备的轮胎要求:
①符合GSO
ECE 117法规中关于滚动阻力及湿地抓地力的测试数据要求;
②轻卡轮胎速度级别不低于L级别,重卡轮胎速度级别不低于K级别,轿车轮胎速度级别不低于S级别;
③轮胎粘贴轮胎滚阻及湿滑标签。
4、GSO只接受3年内的轮胎测试数据及报告,工厂可在ECCS系统中上传并填写近3年之内的报告及测试数值。
5、根据2015年11月11日发布的GSO806/320/15号通知要求,需提交并上传具备CNAS/ISO17025资质实验室出具的符合GSOECE
117.2法规要求的滚阻系数和湿滑指数的测试报告。
新政的主要作用在于使GCC证书的技术参数更加精细;但不利之处会导致申请人的申请成本大幅上升。
如果某规格有多个花纹及品牌,将导致该规格的证书费大幅增加。
1)经过与GSO沟通,因全钢轮胎明年申请GSO标签法属于自愿性质,所以明年到期的全钢胎不受标签法规定的制约,可以在16年1月1日前根据GCC申请旧规则突击申请GCC,以规避上述新政,降低证书费;
2)但明年到期的半钢GCC证书,则不能提前突击更新,这一规定在2016年的GSO标签法通告中明确提到了,因半钢轮胎16年1月1日开始强制要求申办GSO标签。但有特例:如果半钢是新的规格(即之前没申请过GCC的规格),且申请的品牌是在GSO备案过的(之前别的规格申请过GCC的品牌),同时满足这两项条件,则也可根据GCC申请旧规则突击申请GCC证书,一个规格对应五个品牌,不限花纹数量,不受上述新政及GSO标签法制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