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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底前 上海奉贤完成30家VOCs排放企业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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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奉贤区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2018年上海市大气污染防治方案》(沪环保防〔2018〕69号),做好挥发性有机物(以下简称VOCs)污染防治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的
为贯彻落实《2018年上海市大气污染防治方案》(沪环保防〔2018〕69号),全面推进本区VOCs污染治理工作,逐步提高重点行业VOCs污染防治水平,切实削减VOCs排放总量,改善本区环境空气质量。
二、工作范围
1、奉贤区2018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重点任务清单(名单见附件1);
2、各镇(开发区、街道、社区)参照重点企业的治理要求,有序推进汽车零部件制造厂、家具制造、包装印刷等主要行业VOCs源头治理。
三、工作目标
治理企业编制治理方案,推进VOCs污染治理工作,开展日常监督监测和监察,到2018年底前,全面完成30家VOCs排放企业的综合治理;汽车零部件制造厂、家具制造、包装印刷等主要行业VOCs排放得到有效控制。
四、工作内容
(一)逐步开展专项治理
1、开展技术培训(2018年5月底前)
区环保局组织行业专家对各VOCs治理企业开展治理技术及方案编制等技术培训。
2、制定治理方案(2018年6月底前)
按照“一厂一方案”的原则,各治理企业应全面梳理生产现状、排放情况、治理设施现状等信息,在6月底前,完成制定VOCs专项治理方案,幵上报区环保局(治理方案的编写大纲详见附件2)。
3、完成技术审核(2018年8月底前)
为确保企业专项治理方案的可行性和有效性,治理企业可申请委托区环保局组织市环科院、市环境监测中心等相关单位和行业专家,开展技术审核。8月底前,分批完成技术审核工作。
4、实施专项治理(2018年底前)
各治理企业是VOCs污染治理的责任主体,应根据专项治理方案,积极启劢幵推进VOCs污染防治工作。2018年底前,全面完成VOCs污染治理工作。
5、组织监测验收(2019年1月底前)
区环保局牵头组织开展现场监察、监测等验收工作。
(二)加强日常环境监管
1、建立环境管理台账。建立VOCs治理企业环境管理台账,幵按年度更新,台帐信息应包括:企业基本情况、挥发性有机溶剂(包括油漆、涂料、溶剂)使用台账、VOCs治理设施运行台账、活性炭更换台账等。
五、职责分工
区环保局:制定本区2018年度VOCs治理工作方案,牵头组织开展相关技术培训,牵头组织开展专项治理方案的技术审核,指导VOCs治理企业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开展对各企业VOCs排放的日常监管、监测和监察工作。
镇级工作组:负责牵头组织辖区内各VOCs治理企业的专项治理工作,协劣企业组织开展专项治理方案的技术审核,开展对各企业VOCs排放的日常监管工作。
各排放重点企业:制订本企业的VOCs专项治理方案,组织开展治理方案技术审核,积极启劢幵完成VOCs污染防治工作,建立健全企业VOCs治理环境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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