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真不是您需要的服务?
中国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认可委员会〈CACEB〉于1999年认可“T V莱茵”成为在中国可发行环境管理体系证书EMS〈环境管理体系,ISO14000〉的认证机构之一。通常,当一家公司准备接受EMS审核时,都会面临共同的问题,就是需要预备什么样的文件或纪录。手册、程序和工作指引是体系文件的基础,另外,以下额外的文件和纪录公司仍需考虑和准备,因为审核员会在审核时需要收集相关的资料。
组织的营业执照及其法人姓名
由具有法定资格的环境监测机构近一年内出具的各项污染物监测结果:所有污染物的排放必须定期进行检验和量度,报告必须由机构保存。
由所在地方(市)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出具的一年内未因环境违法受处罚的证明:藉此证明机构遵守地方法律法规要求,并没有因保护环境失误或过量排污而被罚款和行政处分。
有关许可证的信息例如排污许可证,排水许可证,地下水取用许可证等:如机构需要排污,必须领取由当地环保局签发的许可证。
危险废物转移、处理处置承包方的许可证或协议/合同:机构所产生的危险废物必须由认可废物回收商妥善收集和处理。所以,认可废物回收商的许可证及废物转移单必须于审核时出示。
由具有法定资格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实施环境影响评价的结论等。
如有任何关于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的问题,请与离您最近的莱茵公司联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