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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盟已於官方刊物上頒布了最新的歐洲無線設備指令(RED),並已經在2014年6月12日開始生效。
該指令將於2016年6月12日完全取代現行的無線及電信終端產品指令(R&TTE 1999/5/EC), 而所有製造商需要在該日期前遵循新的認証方式。
對於已經在歐盟市場上符合舊指令(R&TTE 1999/5/EC)的產品,仍然可以销售到2017年6月13號。而所有在2016年6月12號之後於歐盟市場銷售之產品就必須符合新的無線產品指令(2014/53/EC)。
在新無線設備指令(RED)中和舊R&TTE指令的重大區別有:
·RED產品范圍僅包括無線通讯和無線識别設備(如RFID,雷達,移動偵测等)。射频設備不用於通讯或者識别的會在電磁兼容EMC指令和低電壓LVD指令的管控中
·有線通訊終端設備(TTE)被移除,因此RED指令僅用於無線產品
·無線廣播接收機現已纳入RED指令的範圍(之前涵蓋在電磁兼容EMC指令和低電壓LVD指令中)
·指令覆蓋頻率下限已取消(之前R&TTE的管控起始頻率是9千赫),而上限依然是3000兆赫
·公告機構評估意見現已由“型式檢查證書”取代
·制造商只有在其品質體系經過公告機構评估過後,才能使用附上公告機構號碼的CE標誌(完全品質保証 - 型式高)
·二類設備向各國頻譜機構進行通告的要求不再需要
·二類設備的標識(驚嘆號)不再需要,不過在某些國家受限使用的警示依然需要出現在產品包装上
·不再需要在用户手册中出現CE標誌,不過手册中必须注明射頻使用的頻段及發射功率
·個人評估用的套件不再受管控(即不需要進行RED認證)
·新指令要求使用統一的充電器
·制造商及入口商的地址及聯絡方式必須出現在設備上,而當設備太小時可以出現在用户手册中
現有的這些改動及未来的其他改動将會影響到貴司在今年和未来幾年的產品認証,所以從現在就必須開始将新指令考虑到貴司產品的設計和市場销售中,尤其针對新加入到指令中的產品,如:
·無線廣播接收機設備
·工作頻率<9千赫的感應數據傳輸設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