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界即由法律文书(如土地证、租赁合同等)中确定的业主所拥有使用权(或所有权)的场所或建筑物边界,各种产生噪声的固定设备的厂界为其实际占地边界,接下来就来聊一聊厂界噪声的测量。
根据工业企业声源、周围噪声敏感建筑物的布局以及毗邻的区域类别,在工业企业厂界布设多个测点,其中包括距噪声敏感建筑物最近以及受被测声源影响最大的位置。尽量靠近声源,尽量和声源等高,避开障碍物阻挡。
国家标准(GB 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规定了工业企业和固定设备厂界环境噪声测量方法。
分别在昼间、夜间两个时段测量。夜间有频发、偶发噪声影响时同时测量最大声级。被测声源是稳态噪声,采用1min的等效声级。被测声源是非稳态噪声,测量被测声源有代表性时段的等效声级,必要时测量被测声源整个正常工作时段的等效声级。
测量仪器及测量项目
测量仪器为积分平均声级计或环境噪声自动监测仪,其性能应不低于GB37875和GB/T 17181 对Ⅱ型仪器的要求。测量35GB以下的噪声应使用Ⅰ型声级计,且测量范围应满足所测量噪声的需要。校准所用仪器应符合GB/T15173对Ⅰ级或Ⅱ级声校准器的要求。当需要进行噪声的频谱分析时,仪器性能应符合GB/T3241中对滤波器的要求。
测量仪器和校准仪器应定期检定合格,并在有效使用期限内使用;每次测量前、后必须在测量现场进行声学校准,其前、后校准值偏差不得大于0.5dB,否则测量结果无效。
测量时传声器加防护罩。
测量仪器时间计权特性设为“F”档,采校时间间隔不大于1S。
测量条件
气象条件:测量应在无雨雪、无雷电天气,风速为5m/s以下时进行。不得不在特殊气象条件下测量时,应采用必要措施保证测量准确性,同时注明当时所采取的措施及气象情况。
测量工况:测量应在被测声源正常工作时间进行,同时注明当时工况。
厂界噪声检测布点原则:
1、一般情况下,测点选在工业企业厂界外1米、高度1.2米以上、距任一反射面距离不小于1米的位置。
2、当厂界有围墙且周围有受影响的噪声敏感建筑物时,测点选在厂界外1米,高于围墙0.5米以上的位置。
3、当厂界无法测量到声源的实际排放状况时(如声源位于高空、厂界设有声屏障等),应按照一般布点原则,同时在受影响的噪声敏感建筑物户外1米处另设测点(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
4、当厂界与噪声敏感建筑物距离小于1m时,厂界环境噪声应在噪声敏感建筑物的室内测量,并将相应的限值减10dB(A)作为评价依据。室内噪声测量时,室内测量点位设在距任一反射面至少0.5m以上、距地面1.2m高度处,在受噪声影响方向的窗户开启状态下测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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